机构职能
㈠局长责任:
1、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面工作,是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第一责任人;
2、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依法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保障制度,解决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讨论决策,签署行政处罚决定和相关的法律文书,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工作。
4、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规划、计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
责任要求:
1、根据形势、任务和工作实际,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及其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策,并组织实施;
2、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保证完成工作任务;
3、对全局性工作计划周密,措施得力,执行严格,成效显著。
㈡副局长责任:
1、协助、配合局长工作;
2、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行政执法工作;
3、组织协调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
5组织实施有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的集中行动;
6、参与指挥、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7、审核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许可申请事项等法律文书;
8、协调相关部门及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执法工作;
9、查处群众投拆。
责任要求: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措施得力;
2、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基层工作开展的成效显著;
3、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秉公执法。
㈢综合科科长责任
1、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
2、负责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提出监管见,经分管局长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发有关证书;
3、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获准后做好督办工作;负责事故上报、查处工作。
4、负责对安全生产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
5、负责有关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责任要求:
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本科的行政执法各项工作,确保做到及时、高效、准确、周密。
㈣副主任责任:
1、负责办公室分工的各项工作;
2、协助主任做好办公室其他工作;
责任要求:
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做到及时、高效、准确、周密。
㈤办事员责任:
1、负责综合事项的前期工作;
2、负责来信来访的登记、接待;
3、负责各类报表整理、统计、上报工作;
4、参与教育培训的考核工作。
责任要求:
1、办理综合科的上报材料及时、准确;
2、培训考核的资料收集齐全,保管安全;
3、来信登记及时、来访接待热情;
4、宣传报道工作认真负责。
㈥监督管理科科长责任:
1、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2、负责对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作业场所卫生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对公路、水路、建筑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4、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
5、负责组织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6、负责对本科分管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协调工作;
7、负责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8、规范使用各种法律文书。
责任要求:
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本科行政执法各项工作,确保做到及时、高效、准确,周密。
㈦副科长责任:
1、负责本科分工的各项工作;
2、协助科长做好本科其他工作;
责任要求:
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做到及时、高效、准确、周密。
㈧办事员责任:
做好本职工作。
责任要求:
工作认真负责,按时完成任务。
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坚持“五个必须”、“十个不准”
五个必须:
㈠、必须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和政治水平;
㈡、必须熟练掌握与自身业务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努力提高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能力;
㈢、必须自觉遵守党纪、政纪,依法管理、依法办案、勤政廉洁;
㈣、必须密切联系群众,优化投资环境,热心服务,务实高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㈤、必须坚持违法必究,敢于碰硬的精神,坚决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十个不准:
㈠、不准接受贿赂或以任何借口向生产经营单位索要财物;
㈡、不准利用职权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无偿娱乐消费活动;
㈢、不准利用执行公务的方便敲诈勒索,中饱私囊;
㈣、不准变相从事或介入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谋取私利;
㈤、不准利用职权为非法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㈥、不准违反规定为亲朋好友从事安全生产经营活动充当保护伞;
㈦、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侵犯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㈧、不准在执法检查中以简单粗暴的态度和方法对待生产经营者;
㈨、不准在行政管理和执法检查中滥用职权或超越职权;
㈩、不准对批评或揭发自己错误言行的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 |